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美莱万柳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此次处罚原因为该公司在团购平台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医疗美容广告。
根据“京海市监处罚〔2026〕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为配合集团成立27周年庆活动,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其团购平台账号发布了宣传内容。该广告涉及通过超光子(AOPT)设备提供面部美白嫩肤等医疗美容服务,但广告内容与2025年6月9日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成品样件不一致,属于未经审查擅自发布。
该公司在陈述中称广告内容系自行编辑、上传和发布,未涉及广告费用支出。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该公司两年内第三次因类似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前两次分别发生在2024年12月9日和2025年8月4日。此次违法后,该公司已及时修改了违规内容。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美莱万柳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震山,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10号。该公司由美莱医学美容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隶属于美莱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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